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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学生在“体悟”中学习》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12-10 21:44:34 人气: 标签:

《数学课程标准指出》: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堂,其基本出发点是促进学生全面持续、和谐地发展。为此数学教学既要考虑数学自身的特点,更应遵循学生学习数学的规律,注重从学生已有的知识和生活经验出发,让学生亲身经历数学建构的过程。这种主动建构必须是学生对已有知识和经验进行体验、反思的基础上实现的。从而使学生获得对数学理解的同时,在认知、情感、能力等多方面得到发展。学生都是有着丰富的人格、丰富个性的活生生的人,在倡导以学生的发展为本的当今课堂上,越来越呼唤体悟教学。我就结合自己的教学,来谈谈体悟教学。 

数学教育家弗赖登塔尔反复强调:学习数学唯一正确的方法是实行再创造,也就是有学生本人把要学习的东西自己去发现与创造出来。教师的任务是引导和帮助学生进行这种再创造的工作。以往的我在分数的初步认识教学中先让学生把一个苹果或蛋糕平均分成2份,引导出“1份可以怎样表示。在学生无法用整数表示分得的结果时再引出分数。显然这种教学不利于学生自主学习,主动建构完整,牢固的数学知识,不利于学生面对问题、主动搜索、沟通联系去解决问题的能力。

    学习的本质是学习者用已有的经验来解释同化新知的过程,也是未知与已有的经验之间建立实质性联系的过程。现在我在教学这部分内容时,首先让学生用12两个数字组成尽可能多的算式并计算出结果。这一开放的教学情境,有效地沟通了数与式之间的内在联系。在学生探究“1÷2是什么意思时,老师巧妙地提供8÷44÷2这两个算式。学生借助它们,通过类比思考,发现了1÷28÷4等算式的本质联系。这样的教学善于把握学生学习的挈入点,引导他们着力沟通新旧知识的联系,学生在捕捉联系,发现窍门的顿悟过程中不知不觉地经历着知识经验的迁移与同化,认知矛盾趋于平衡,认知结构得以拓展。学生在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既获得知识,又发展思维,同时也在解决问题学习成功中体验学习的快乐。



总之,要实现数学教学从获取知识这个目标转变为关注人的发展。教师要注意从学生的经验和已有的知识背景出发,提供给学生自主探索的的机会,让他们在经历知识的过程中,真正体验和感悟数学知识、思想和方法,同时获得广泛的数学活动经验,从而实现学生在认知、情感、智能等方面全面、持续、和谐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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